192万案款快速到位 吉隆法院快速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竞彩足球app官方下载安装

192万案款快速到位 吉隆法院快速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4-11-08  来源: 西藏法制报  

近日,日喀则市吉隆县人民法院成功快速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执行到位金额共192万余元。

原告格某与合伙人分别于2021年、2023年陆续向某公司在吉隆县境内工程提供及运输沙石,2021年,其价值共计92万余元,2023年,其价值共计100万余元,格某及合伙人多次催促该公司支付沙石款及运输费,该公司以种种借口迟迟不支付。原告格某及合伙人多次信访未果,后诉至吉隆县人民法院。

立案后,由于该案被告某公司在全区内涉及多起纠纷,涉案金额大,诉讼风险较大,吉隆县人民法院及时向原告释明并建议原告格某与合伙人申请财产保全。原告申请财产保全后,法院迅速响应,通过立审执部门的紧密协作,成功冻结了被告某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为后续的判决执行奠定了坚实基础。吉隆县人民法院一审判令被告某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格某190万余元,被告某公司未上诉。

判决生效后,因被告某公司在法定履行期限内未主动履行该案法定义务,原告格某立即向吉隆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迅速行动,与双方当事人积极沟通,明确了还款金额,并通过执行案件流程系统,对前期保全的银行存款进行了司法扣划,并就不足案款的事宜,明确还款期限,仅用20余天便全额执行到位,实现案结事了。

下一步,吉隆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引导当事人加大诉讼保全力度,发挥诉讼保全机制的优势,实现以保全促调解、促履行、促执行,有效推动诉源治理向执源治理延伸。

最后,法官提醒:财产保全,是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顺利实现的有力抓手。在诉前、诉中,甚至裁判文书生效后申请执行前,当事人均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其前提是被保全的财产必须要合法、明确,具有可执行性,否则,申请保全人应承担保全错误和保全不能的风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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